读完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1. 人对事物的认识来源于实践。
人的认识指的是人对世界上一切存在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知。比如我们要学习某项技能,我们要研究某个科学实验,这都是我们在积极探索世界的本质和规律,那我们如何能获得这种认知呢?《实践论》指出所有的认识都要依赖于实践,实践主要可以分为三类:社会生产实践,阶级斗争实践,科学实验实践。
我们现在普通人接触的最多的就是社会生产实践,就是跟我们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践。就是我们想要学习某个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有实践,从实践产生最初的感性认识,随着实践的深入我们会总结一些概念,判断,推理,然后就形成了一个理性认识,就是理论。
但是我们很多时候对于一项事物没有亲身实践的机会,比如我们想研究飞机飞行的原理,但是我们是没有机会去亲自参与飞机的制造过程的。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我们只能看相关的书籍,资料,视频等进行学习研究,这种实践我们称之为“间接实践”,而写出这些书籍,资料,视频的人很可能是直接参与实践的人,那这些人的认识是来自于“直接实践”的,所以最终所有的认识必须要有直接实践的支撑。
也就是我们想要学习某项事物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参与这项事物的实践过程,在实践过程中进行总结整理,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中间可以辅助一些间接实践。
2. 认识最终要回归到实践
我们对事物有了理性认识之后,认识过程还没有结束,只完成了一半,因为我们现在形成的理性认识并不一定能完全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那怎么才能验证我们的认识正确与否呢?那就是要把我们的认识回归到实践当中,用我们的认识去指导我们后续的实践活动,如果能获得预期的正确的结果,那这个认识就是正确的,这个认识活动也就结束了。如果不能获得预期的正确的结果,那认识就是错误,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修正自己的认识,甚至推翻以前的全部认识。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还有一点,就是我们认识事物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改造我们的实践,让他获得预期的正确的结果。如果认识不能回归到实践,不能用来指导后续的实践,那这个认识最终会成为一种空想,这种认识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3. 认识要随事物一起发展
事物是在不断发展的,我们在前面的实践中可能形成了一些理性认识,也在某个阶段正确指导了我们的实践活动。但是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会不断地促使事物进行发展,这会导致到了某个阶段之后,我们之前形成的认识已经不能够获得正确的预期的结果了,那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再继续死守我们之前的认识了,因为这个时候我们的认识已经不符合这个事物的客观规律了。我们要重新进行实践,调整我们以前的认识,甚至全部推翻我们的认识。
举个例子,我们学习技术的都知道,某个新技术的产生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出现的,那我们通过学习这个新技术就解决了我们之前的问题,但是这个新技术常常会引入其他的以前不存在的问题,那为了解决这个新出现的问题,这个新技术可能需要进行优化,迭代,那我们之前掌握的关于这个新技术的认识也要随着这些变化而变化。这样才能时刻都让自己的主观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总之就是要明白到事物是发展的,我们的认识要跟随事物的发展而发展。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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