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制度,一文了解明清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从隋代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今天,以科举鼎盛时期明清为例,梳理一下科举流程,带领大家感受一下科举的难度。

一、科举流程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清朝科举制度,一文了解明清科举制度

二、童试

童试,也叫小考、小试,是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在各县举行,由知县主持,一般每年二月举行。通过后进行府试,由府的官员主持,一般在每年四月举行,通过县、府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再次通过后进行院试,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院试得到第一名的叫做“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成为“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

二、乡试

“秀才”获得科考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读书,不过基本只是一种形式。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成绩优良的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

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多在八月举行,故又称为秋试、秋闱。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明朝乡试率取率大致在百分之四。

三、会试

会试每三年一次,即为乡试次年,多在春季,会试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以往各界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也可一同应试,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又称“礼闱”、“春闱”,取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录取名额不定,明代约100-300名,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会试揭榜后,中式者于下月应殿试。

四、殿试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约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一,称“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若干人,约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二,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之后,一甲三人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还要在保和殿参加朝考,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入翰林院为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3人,洪武年间的黄观、永乐年间李骐、和正统年间的商辂。清代三元者3人,陈沆(hang四声)、钱棨(qi三声)、陈继昌。

明清时期,极看重进士与翰林,明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即非进士翰林就不能做大官。明以前的科举,只进士及第后,即便分发服务,依其行政成绩逐渐上升,明代则一定要进士及第进翰林的这批人,才能当大官。举人以下就没有做大官的份,如是则科举场中也分了流品,进士及第就是清流,浮在上面直向前,秀才举人则变成浊流,沉淀在下面,永远不超升。

尾声:

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中写到:明朝的进士,三年考一次,每次录取名额平均一百多人。也就是说,平均每年能进朝廷,看见皇帝大人尊荣的,只有三四十人。而决定所有人命运的,只是那张白纸和几道考试的题目。能否出人头地,只能靠自己,靠你那非凡的智力、领悟力,以及你那必定能超越常人、必定与众不同的信念。虽然它并不完美,却亦无法取代。

原创文章,作者:大海,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qzw.net.cn/zuowensucai/80775.html

(0)
上一篇 2024年2月27日 07:52
下一篇 2024年2月27日 08:0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