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领导制定了一系列的铲除封建恶俗政策法令,推动了当时社会的改革和进步,对近代中国的政治、社会的改革具有深远影响。
- 剪发辫
中国自秦汉至宋朝,男子均束发于头顶。清军入关后,强令男子剃发、留辫子。这样的发式,是民族压迫的标志。留学海外多年的孙中山,接受了西方先进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他认为男子留长辫是清朝贵族奴役汉族人民,是封建残余,男不男、女不女,不雅观、不方便、不卫生。长年为革命奔波,与清王朝彻底决裂的孙中山,1895年12月就剪掉象征清王朝专制统治的辫子。
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决心推行全民剪辫。1912年1月5日,总统府秘书处以大总统名义发出《命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令》,要求“令到之日,限20日一律剪除净尽”。上海遵照《剪辫令》精神发布的《布告》称:“强制人民把头发编成辫子,是地球五大洲之怪状,是历史数千年来未有之先例。”内务部《剪辫令》发出后,中国大地上掀起了剪辫热潮。一些地方自发组织义务剪辫队,当场为人剪辫。孙中山首先要求总统府全体工作人员、军人剪去辫子。几天之内,总统府的军政人员一个不留地剪去了辫子,蓄留平头或西式发型。孙中山还要求军人在文官陪同下持剪刀走上街头,向老百姓宣传留辫的危害和剪辫的好处。通过宣传教育与动员说服,愿意剪辫者军人执剪当众剪去辫子。孙中山还要求官兵对百姓宣传要有信心和耐心,同时也下达了强制性剪辫命令。为使群众接受新生事物,孙中山请外国友人根据中国人的面型、头型,劳动、生活等特点和实际情况设计新发型,供各阶层人士选择蓄留。
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至1912年夏天,南京城中老百姓基本上剪掉了辫子,全国基本效仿南京,清朝统治者强加人民的枷锁被砸碎。
- 废缠足
缠足是束缚妇女的封建礼教,是强加给妇女的一种残忍的酷刑。深知封建恶俗残害妇女的孙中山,把妇女放足作为临时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3月11日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指出,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内务部次长居正即根据孙中山指令下达内务部令,要求各省立即将已缠足者放开,未缠足者不许再缠。如有违抗命令者,无论官员家属一律予以重罚。命令下达后,各省遵令执行。自此,受世界讥讽的千年缠足恶俗,得到根本的改观,日臻革除。
- 改服饰
清代服饰,统一着长袍马褂。孙中山认为这是专制统治的象征,冠裳落后就是中华民族及其服饰文化的落后。他深刻地指出“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1895年孙中山发动第一次广州起义失败后赴日本在横滨“易西服”。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他说:“从前改朝换代,必改正朔、易服色。现在推倒专制政体,改建共和,与从前换代不同,必须学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1912年1月5日,孙中山为军士服装下达总统令:“军士衣帽,无论阶级,一律黄色,惟领章及袖口,则照阶级分为五色。”在《临时约法》中公布服制:“男子常一是西装,一是褂袍。”由此,长袍与西服并存,彻底摒弃了清代官袍以马蹄袖、厚底靴为标志服饰。
为推行服饰改革,孙中山吸收日本学生装优点加以改造,设计出新式的中国服———中山装。日本学生装为单立领,前门襟有9个扣子,上下4个明袋。孙中山将这种服装加以改造。改单立领为立翻领,前门襟为5个明扣,上下4个平贴袋,袋口加软盖,各加钉一纽扣,既美观又可防止袋中东西遗失。袖子与衣服分开裁剪,袖口钉纽扣3颗。这种式样比西装简洁、明快,既庄重,又精神。后来,世人对中山装作具有时代特色的解释:袖口的3颗纽扣象征孙中山首创的“三民主义”,4只口袋表示“国之四维”,前襟5个明扣代表“五权宪法”。中山装的裤子参照上衣改造为:前面开缝钉暗扣;左右各设一个大暗袋,平时手可插在袋中显得洒脱自如;前右部置小暗袋,可放手表等贵重小物品;裤腰打褶裤管翻边。
孙中山不仅是中山装的设计者,而且是中山装的推广人。在各种场合他以身作则着中山装,为民众示范,引领服饰改革潮流。不多时,中山装很快流行,成为官兵平民着装的时尚。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着西装的人多了,但是中山装魅力尤存,仍为中国男性服饰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出席某些国事或接见军队时着中山装,就是对中山装的肯定、继承和发扬。
- 禁刑讯
刑讯,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对付犯人或一些无辜者的一种野蛮的逼供手段。从春秋战国的五马分尸到明清的鞭笞、体罚,无一不是以人体难以承受的痛苦手段来达到执政者的目的。孙中山认为残酷的刑讯以及不人道的体罚,是社会极端落后的表现,为开明社会所不齿,为万国所摒弃、所讥讽。孙中山认为清朝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虐政所致,对此他深恶痛绝。在颁布的禁止刑讯的条律中孙中山强调:各级官署审理案件,不准再用苔杖枷号及其它不法刑具,罪犯应当受罚时,改鞭抽上枷为课以罚金或拘留。
- 改称呼
称呼,虽然是人际交往中的一个形式,但是在封建王朝时代反映的是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人身依附关系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这样的形式和制度,与孙中山崇尚的自由、平等、博爱观念是格格不入的。他就任大总统后一直注意政府官员之间、官民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称谓。在任时他以大总统名义饬令内务部下文通告全国: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孙中山下令:各官府人员之间均以官职相称呼,不得再称大人、小人、主人、奴才。民间普通称呼为先生或君,一律不得沿用前清官府的恶称。
- 废跪拜
跪拜,是愚忠愚孝的封建礼节,反映了封建社会人格的不平等。这种礼节,与孙中山信奉的“天赋人权”学说绝不相容。在临时参议院成立之前,孙中山在各省代表会议上力主废止跪拜礼节。规定普通相见为一鞠躬,最高礼节为三鞠躬。孙中山的提议,各省代表以热烈鼓掌形式表示一致通过。自此,封建跪拜礼由鞠躬礼取代,在全国迅速普遍实行。
- 重人权
中华民国建立时,社会上存在大量“贱民”阶层。他们人生受到很大限制,长年累月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生存权利得不到保证和保障。更有甚者一旦“贱民”加身,就得世代相袭,真可谓“一人蒙垢,辱及子孙”。如此蹂躏人权,是与孙中山制定和颁行的《临时约法》中关于资产阶级共和国保障人权的原则和精神不相容的。一直立志改变这种状况的孙中山痛心疾首地说:“此情与奴隶有何不同,如不改,谈何共和民主?谈何民生民权?”临时政府刚成立,孙中山立即通令改“贱民”身份,正式宣告:“当兹共和告成,人道彰明之际,岂容此等苛令久存,为民国玷?”庄严宣布:所有贱民,对于国家社会一切权利,公权若选举、参政等,私权若居住、言论等均一体享有,毋稍歧异,以重人权,而彰公理。
孙中山向内政、司法二部下达命令,要求通饬所属一律不得使用刑具,销毁一切刑具,废除用刑制度,禁止体罚。下令禁止买卖人口,声明过去的一切买卖契约,全部取消解除,一律成为雇主雇员关系,不得再以“贱民”或“奴才”呼之,违者给予重罚。孙中山还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发布禁食鸦片命令,违者剥夺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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